各教學單位:
為確保期末考試規范有序進行,維護公平公正考試環境和所有學生的平等權益,建設優良教風學風考風,根據學院統一部署,現就做好期末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安排
本學期期末考試將于第19周(2021年1月4日—1月6日)進行。本次考試繼續使用正方教務系統進行排考,各監考教師和學生可登錄教務系統網站自行查詢,也可查閱附件《2020-2021-1期末考試日程安排表》。網絡查詢操作方法請參見附件《期末考試日程安排查詢操作指南》。
二、考試要求
1.為嚴肅考風考紀,強化考試管理,各院系、各班級要組織應考學生學習《學生考試紀律規定》等相關制度,明確考試紀律,做好考前宣傳教育工作,加強考試管理和考風建設,形成良好的考試氛圍,杜絕考試違紀作弊現象。
2.學生參加所有課程考試,必須攜帶學生證或身份證提前10分鐘進入考場,服從監考人員安排,按指定順序就坐,并將證件放于桌面。凡遺失證件者須提前由所在學院開具證明,并注明學號,無有效證件(或證明)者不準參加考試。開考后15分鐘以上(含15分鐘)不準進場,該生作“曠考”處理,學生最早要在考試進行30分鐘后才能交卷。
3.除必要的文具和開卷考試科目所允許的工具書和參考書以外,進入考場后學生必須將書包、手機、書籍、講義等物品放在監考人員指定的、本人不可接觸的位置。
4.學生要認真遵守考場規則,在規定時間內誠實獨立完成答卷。不服從監考人員安排,違反考場紀律或作弊者,按學校考試管理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并在全校通報。
5.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參加課程考試者,須在考試前到輔導員處填寫《學生緩考審批表》(因病須附醫院證明),經院系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報教務處審批,下學期組織期末補考時參加考試。未經申請或申請未準而不參加考試者,以曠考論,成績計為零分。
6.部分課程使用超星線上考試,使用手冊詳見附件。
三、監考、巡考工作
1.本次考試的考務辦公室設在教務處辦公室和二級學院秘書辦公室。考試日程安排表里的“監考教師一”負責到教務處領取試卷(考前20分鐘),考試結束后直接將試卷送至指定地點(詳見試卷袋封面說明);“監考教師二、三、四”考前20分鐘到考場,布置考場環境及安排考生入場,配合“監考老師一”完成監考任務。
2.監考教師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監考工作。監考任務安排落實后,不得隨意調換,如確有特殊情況,請相關教師填寫《更換監考教師申請表》,二級學院簽字審核后,提前一天向教務處報備調整方案。
3.監考教師進入考場后要做好準備工作,考前須宣讀考場紀律,逐一核對學生證件姓名與試卷姓名是否相符,和學生本人是否一致,并要求考生在考場簽到表上簽名,全程嚴格履行監考職責,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氛圍。特別重視考前清場(如開卷考試,也不得將通訊工具帶入考試座位)與考后收卷工作(監考教師應當場清點試卷份數,無誤后再允許學生離場,并在監考記錄上簽字)。
4.監考教師須認真貫徹執行《學院關于考試管理工作的暫行辦法》等文件要求,認真履行監考職責,監考時嚴禁翻看手機、書報或從事聊天、打瞌睡等與監考無關的事情。應當從愛護同學的角度出發,嚴格注視考場,隨時糾正不正常現象,降低學生違紀作弊的可能。
5.對于違反監考工作紀律,或無故不監考的教師,一經核實學校將當天予以公示,并按相關規定進行教學事故認定處理,且與所在部門和教師個人考核掛鉤。
6.學院成立巡視組,負責對全校考區進行巡視、檢查,并對對考場巡視情況、考場運行情況進行通報。巡視組成員由學院教學管理、學生管理和各院系主要負責人組成,具體安排詳見附件。
四、試卷批閱及成績上報
1.考試試卷由考務工作人員在二級學院考務辦公室統一裝訂后,再分發給任課教師批閱,教師在批閱過程中不得拆啟試卷。具體操作詳見《試卷管理、批閱流程》和《期末閱卷注意事項》。
2.任課教師務必于2021年1月7日前完成試卷批閱及成績網上錄入工作,并將學生成績單和試卷分析表交二級學院教學秘書。學生成績單中應當含有平時成績、期中成績、期末成績等,并對試題難度、覆蓋面和成績分布等進行試卷分析。
3.為保證課程成績網上錄入工作的順利進行,正方教務系統網站2021年1月4日-1月7日將關閉成績查詢功能,1月8日后,學生可查詢課程成績。
各二級學院、各班級要從保證學院人才培養質量和建設優良教風學風出發高度重視期末考試工作,做好學生的誠信教育、考風考紀教育工作,嚴肅監考紀律,從嚴治考,為學生營造公平、公正的考風考紀環境,共同促進學校考風學風建設。期末考試期間設考試紀律舉報中心,專用電話0512-68836133,電子郵箱20699077@qq.com。
教務處
2021年12月28日